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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是经济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整个经济普查工作的成败。为确保垦区经济普查数据处理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垦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在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农场级录入、分局级合并转换、统一数据报送”的工作模式组织实施,即三级录入二级处理的工作模式。农场分局采用离线方式,总局采用在线方式,统一组织录入到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系统。“限上企业年报(定代年报)”的企业数据由各专业使用各自程序完成本专业数据处理,数据处理后按照统一规定的数据格式,将净化后的数据统一在县级经过数据转换,导入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形成完整的经济普查数据库,并通过经普办完整审核评估后统一报送。全部普查数据按照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流程分别在农场、分局、总局三级完成。
各级普查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数据处理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使用统一研制下发的数据处理软件进行普查数据处理,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数据格式和要求上报普查数据。
二、数据处理工作任务及步骤
(一)数据处理主要工作任务
以满足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处理要求为目标,重点完成:
1、
单位清查数据处理;
2、
普查数据加工处理;
3、
建立普查原始数据库;
4、
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
(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数据处理准备阶段,从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底。主要任务是做好普查数据处理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规划数据处理环境,制订有关数据处理的各类标准、工作规范,编制单位清查试点软件,编制普查数据处理试点软件,完成普查制度的二次描述和确认。
第二阶段为数据处理试点阶段。从2008年3月至9月底。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各级数据处理的试点工作;完善清查数据处理软件;制作网络培训课件;完成各级清查数据处理软件的培训;完成各级数据处理软硬件环境的部署工作。
第三阶段为单位清查数据处理阶段。从2008年10月至12月。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单位清查数据处理工作;各级普查机构依照数据处理工作流程按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组织完成单位清查数据的录入、比对、排重、编辑、审核、汇总上报及数据接收工作;完成单位清查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第四阶段为普查数据处理阶段,从2009年1月开始。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为:各级普查机构依照数据处理工作流程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组织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数据录入、转换、合并、编辑、审核、汇总上报和数据接收工作;完成普查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根据各级普查机构制订的普查资料加工汇总计划,完成普查数据的加工、分类汇总和排版制表等工作。建立普查原始数据库,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的表彰总结。
三、数据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农垦总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在总局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根据这次普查数据处理工作量大,难度大的特点,分局、农场经济普查办公室,应设有专职数据处理人员。
各级数据处理组,接受上级数据处理组的业务指导,在本级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级数据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数据处理工作进行指导。数据处理组人员包括数据处理技术负责人、数据编审负责人、数据质量监控负责人等,要分工明确,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数据处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一)总局级数据处理组的职责
1、按省方案的要求,制定总局级数据处理工作方案;
2、负责培训分局、农场级数据处理工作人员;
3、负责验收分局、农场级数据处理组上报的数据;
4、负责总局级直报数据的录入、编审、合并;
5、负责总局局直基层数据的审核、汇总、上报;
6、负责总局数据处理工作中的计算机病毒防治和安全管理;
7、负责建立总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经济普查数据库;
8、负责总局数据处理工作中的软件和硬件设备维护;
9、负责向省级数据处理组上报本地数据;
10、负责向省级数据处理组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反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分局级数据处理组的职责
1、按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分局级数据处理工作方案;
2、负责组织、培训数据录入人员;
3、负责本分局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上报;
4、负责本分局数据处理工作中的计算机病毒防治和安全管理;
5、负责本分局数据处理工作中的软件和硬件设备维护;
6、负责建立分局级普查数据库;
7、负责总局级数据处理组上报本分局普查数据;
8、负责向分局级数据处理组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反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农场级数据处理组的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数据处理工作方案;
2、落实普查处理所需人员、资金、计算机环境和消耗品的准备;
3、负责完成经济普查的数据录入、复录校验、编辑工作;
4、负责分局数据处理组上报农场普查数据;
5、负责向分局数据处理组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总局级数据处理组的人员安排
除数据处理行政负责人以外,应设置以下人员:
1.数据处理技术负责人1名。其职责是:负责数据处理工作的技术指导;软、硬件系统的维护;病毒防治及安全管理;数据备份与恢复;数据接收与数据上报;
2.数据录入员1名。其职责是:负责局直单位数据录入;
3.数据编审人员2名。其职责是:负责基层数据合并、审核、编辑;协助进行质量抽查;
4.资料管理、数据质量控制人员1名。其职责是:负责普查资料的交接、预审、管理;对数据处理质量进行全程控制。
(五)分局级数据处理组的人员安排
除数据处理行政负责人以外,应设置以下人员:
1.数据处理技术负责人1名。其职责是:负责数据处理工作的技术指导;软、硬件系统的维护;病毒防治及安全管理;数据备份与恢复;数据上报与数据接收;
2.数据录入员2名以上。其职责是:负责基层数据录入;
3.数据编审人员2名。其职责是:负责基层数据合并、审核、编辑;协助进行质量抽查;
4.资料管理、数据质量控制人员1名。其职责是:负责普查资料的交接、预审、管理;对数据处理质量进行全程控制。
(六)农场级数据处理组的人员安排
除数据处理行政负责人以外,应设置以下人员:
1.数据处理技术负责人1名。其职责是:负责数据处理工作的技术指导;软、硬件系统的维护;病毒防治及安全管理;数据备份与恢复;数据上报;
2.数据录入员1名以上。其职责是:负责基层数据录入;
3.数据编审人员1名。其职责是:负责基层数据审核、编辑;
4.资料管理、数据质量控制人员1名。其职责是:负责普查资料的交接、预审、管理;对数据处理质量进行全程控制。
(七)加强协调与合作
经济普查,是整个普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统计系统内普查统计业务人员、数据处理人员及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在数据处理过程中,须安排负责普查统计业务人员与数据处理人员一道,对普查资料进行预审、质量监测等,防止未经预审的普查数据进入数据处理环节。
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应安排普查统计业务人员到数据处理现场跟班作业。一方面负责及时解答数据录入过程可能遇到的由于普查资料登记、编码错误或书写不清晰等引起的问题,另一方面协助数据编审阶段的查错、改错、核实等工作;数据处理人员负责程序运行,出示审核报告单,并根据普查统计业务人员审核修改要求,组织录入人员进行修改。数据处理人员不得自行修改原始数据。
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数据处理人员与跟班的普查统计业务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协商解决。如发现重大问题,数据处理人员与跟班作业人员都有责任向上一级普查办公室如实报告。
四、数据处理流程
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按照“农场级录入、农场级合并、统一报送、三级处理”的工作模式组织实施。
1、在农场,非“年报(定代年报)”企业单位的基层数据,统一使用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软件系统,进行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和上报。
2、在分局级按照年(定)报方式采集的限上企业单位的基层数据通过各自年报数据处理程序审核净化后,转换导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软件系统;其他单位基层数据统一使用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软件系统,进行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和上报。各专业限上企业年报数据处理所用的企业单位名录要和普查企业单位清查后建立的名录库相衔接,且完全一致。单位名录组要将单位清查结果向各专业提供,将符合“三上条件”的单位交专业确认,确定是否填报《专业普查表》(即年报)。已确认的单位,专业负责按名录反馈资料,不得打捆。遇到不衔接的问题,要积极协商、妥善解决。
3、在分局级对统一合并后的经普数据,分专业组织数据的编辑、审核、错误修正,形成净化后的普查数据由普查办统一报送到总局经普办。
4、报送的普查数据包括:通过审核的全部普查基层表原始数据;国务院经普办规定的综合汇总表数据;经普查办领导签名的数据上报说明。
5、分局和总局经普办负责接收、验收下级经普办报送的普查数据,转换导入本级年(定)报方式直接采集的单位基层净化数据,统一组织,分专业把关,完成本级的数据处理工作,并组织好向上级经普办的数据报送工作。
五、数据处理的质量控制
数据质量控制贯穿于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的全过程。总局经济普查办公室将制订必要的数据质量控制及考核办法,采取有效措施,严把数据质量关。各分局、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统一规定,减少技术性差错,保证各级数据处理工作的一致性;要作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要强化对普查基层表的计算机审核功能;要加强汇总表的人工审核,把住综合审核关;要坚持“分级负责、就地解决”的质量控制原则。
(一)严格执行有关数据处理的统一规定,保证各级数据处理工作的一致性,减少技术性差错。凡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未经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许可,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改变,只能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以细化。
(二)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通过单位清查建立完好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是防止漏报、重报、错报的重要措施,是正确录入和汇总普查数据的基础。因此,各级普查办公室必须在普查数据录入前,认真做好基本单位清查的数据处理工作,普查人员与数据处理人员要密切配合,下大力气搞准调查单位数,保证做到单位不重不漏,各项属性准确无误。
(三)加强基层表数据的人工审核。计算机数据录入之前,必须对基层表数据先进行人工审核,人工审核合格方可交付录入人员,人工审核与录入人员之间应建立工作交接验收制度。
(四)强化对普查基层表的计算机审核功能。数据录入后,一定要按要求进行计算机审核操作。各级普查办公室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变化,进一步细化对普查表数据的计算机审核要求。
(五)加强汇总表的人工审核,把住综合审核关。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要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分析综合汇总表的信息,及时发现基层数据中的问题,并在数据上报前,对主要综合数据和主要统计分组数据进行合理性检验和质量评估。
(六)坚持“分级、分专业负责、就地解决”的质量控制原则,未经审核和质量评估的数据不得上报。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验收上报的数据要严格把关,保证上报的基层表数据和综合表数据的一致性。发现异常情况和错误信息及时反馈给下级单位检查核实,对不合格数据退回报送单位重新加工修改,限时重报。
(七)做好定期检查工作。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在数据上报、处理阶段要组成检查组,对下级经济普查办公室执行统一的数据质量控制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重大问题报上一级经济普查办公室。
六、数据处理的计算机软硬件环境与技术培训
(一)网络环境
经普数据处理及管理工作主要基于统计信息网网络环境进行,各级经普办要做好本级的网络环境准备和建设,保证网络的稳定和畅通。在原有的网络环境基础上实现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的数据传输和普查调试管理工作。
(二)设备保障
根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的基本需求,各分局和农场必须满足普查所需要的机器设备及网络环境,具体数据处理环境基本要求如下:
1.农场级数据处理设备环境
若在农场级组织数据处理工作,农场级数据处理环境必须具备专用的数据处理办公环境,1台以上专用的计算机、1-2台打印机、防病毒系统、大容量移动硬盘、以及UPS供电环境等。
2.分局级数据处理设备环境
搭建专用的数据处理办公环境:1台专用的服务器(含中间件Tomcat
5.5和Oracle
10g XE数据库系统)、4台以上数据处理专用的计算机、2-3台激光打印机、安全管理与身份管理系统、以及UPS供电环境等。
3.总局级数据处理设备环境
进行网上集中布置的必须具备一定的局域网或广域网。2台以上专用服务器(应用和数据库服务器分开部署,含中间件Tomcat
5.5和Oracle
10g XE及SQL
Server数据库系统)、以及相应的普查专用存储备份系统、4台以上数据处理专用的计算机、2台激光打印机、安全管理与身份管理系统、以及UPS供电环境等。
(三)数据处理软件
本次经济普查使用的软件由国家经普办数据处理组统一组织开发,统一规定数据处理各类标准、软件运行环境、数据结构、文件组织结构,以及备份和上报格式等。
数据处理软件分为单机版和网络版,农场与分局采用单机板软件,总局采用网络版软件。
(四)技术培训
数据处理培训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办法。总局级数据处理人员的技术培训由省经济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负责,总局负责对分局人员的培训,分局负责对农场人员的培训.
七、安全与保密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以统计信息网络为依托进行,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二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八、普查数据的上报
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必须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和形式向上级经济普查办公室报送经济普查数据。
(一)上报内容
各级普查办公室向上级普查办公室报送的数据内容包括全部普查基层表和全国统一规定的综合表数据。在以网络进行上报或以磁、光介质上报数据的同时,还需要以文字和报表形式报送以下资料:
1、由本级经济普查办公室盖章或负责人签字的上报资料清单,数据审核评估情况的说明。
2、上级经济普查办公室规定的数据检查表。
(二)数据合并
各级普查办公室在进行数据报送前,将本级相关的年(定)报数据按规定数据格式转换合并入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内,并组织进行跨专业联审。
(三)数据的上报时间
1、分局级经济普查办公室应于2009年3月31日以前向总局经济普查办公室报送规定范围内的全部经济普查数据资料。
2、总局级经济普查办公室应于2009年4月30日以前向省经济普查办公室报送规定范围内的全部经济普查数据资料。
(四)数据上报形式
分局、总局级原则上要以网络形式上报普查基层表数据和综合汇总数据.
(五)上报要求
1、要安排专人负责数据的上报工作,在规定的报送期后20天内,必须安排有关人员在岗,及时解决上级普查办公室对上报数据提出的查询。一般应在上级普查办公室提出查询后三日内予以明确的答复。
2、上报数据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数据结构和审核要求。
3、上报数据后,在规定的上报期内发现问题,可以要求重报。
未经上级普查办公室的同意,下级普查办公室不许自行更改已上报的数据或重新上报数据。
九、数据处理经费
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要在普查经费中做好数据处理工作费用的预算,以确保数据处理任务的完成。
数据处理工作经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计算机及外围设备补充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
数据处理消耗品费;
(三)
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费;
(四)
系统软件(如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购置费;
(五)
数据处理试点费;
(六)
数据处理培训费;
(七)
外聘数据处理人员工资及劳务费;
(八)
经济普查工作中使用的网站建设费和网络运行费;
(九)
经济普查数据库开发、运行管理以及数据存储介质管理费;
(十)
数据处理方案、软件使用手册、培训教材等资料印刷费;
(十一)
办公、差旅、会议、电讯、宣传、交通工具等办公费;
(十二)
其它不可预见费用。
十一、工作进度安排
普查数据处理的主要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数据处理工作方案》与《单位清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和《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
2008年7月完成《数据处理工作方案》;
2008年8月完成《单位清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
2008年11月完成《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
(二)数据处理环境及软件准备
2008年8月完成单位清查数据处理环境及软件准备工作;
2008年12月完成普查数据处理环境及软件准备工作;
2008年8月完成数据库及中间件软件准备工作。
(三)数据处理试点
2008年8月完成单位清查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2008年12月完成普查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四)培训环境准备与培训
2008年8月完成本次经普网络培训平台升级准备工作;
2008年8月完成单位清查数据处理培训工作;
2008年12月完成普查数据处理相关培训工作;
2008年10-12月陆续完成本次经普数据处理师资面授培训。
(五)普查元数据修订与确认
2008年10月完成元数据修订培训;
2008年11月完成填报规则、审核关系所需的正式版元数据修订;
2009年1月完成总局、分局数据评估所需的汇总关系元数据修订等;
2009年4月完成国家、省数据评估所需的汇总关系元数据修订等。
(六)数据接收与处理
2008年9月-12月完成单位清查数据处理工作;
2008年12月5日前总局上报单位清查初步基层数据及跨省产业活动单位清查数据;
2009年12月25日前总局经济普查机构向省经济普查办公室上报正式的单位清查基层数据、综合数据,以及清查结果与部门行政登记资料之间的差异分析报告;
2009年2月1日农场、分局级开始普查数据录入工作;
2009年3月下旬普查数据上报到总局;
2009年4月下旬普查数据上报到省。
(七)数据处理质量质量管理与抽查
2009年1月完成总局、分局、农场单位清查数据处理质量抽查工作;
2009年6月完成总局、分局、农场普查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附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环境要求
1.农场级环境配置要求
1.1客户端1—2台(微机)
CPU:Intel
P4 3.0G以上;
内存:512M以上;
硬盘:硬盘80G以上;
显卡:独立显卡128M;
操作系统:Windows
XP、相关的补丁;
IE浏览器为6.0以上
安装VRV杀毒软件
接口:USB2.0;
网卡:百兆网卡;
光驱:DVD光驱。
1.2
网络环境
专网或VPN方式与县连接的广域网。没有条件农场可用单机版。
1.3
工作场地环境要求
独立的工作空间;
温度:
10~28℃
;
湿度:20至80%;
电源环境:220V
±15%。
2.分局级环境配置要求
2.1
设备及操作系统环境
l
服务器端
1—2台专用的PC服务器,用于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如果有条件,将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分开部署,支持三层架构的数据处理软件有效运行。
CPU:Intel
CPU
主频3.0G以上;
内存:4G以上;
硬盘:160G以上的SCSI硬盘;
安全体系:
WINDOWS的相应补丁,安装VRV杀毒软件;
网卡:100M或者1000M双网卡。
操作系统:Windows
Server 2003。
IE浏览器为6.0以上
数据库:Oracle
10g XE。
应用服务器:Tomcat
5.5应用服务器软件。
安装防火墙
存储设备:DVD。
数据库服务器要求提供UPS电源。
l
客户端4台以上
CPU:Intel
P4 3.0G以上;
内存:512M以上;
硬盘:硬盘80G;
显卡:独立显卡128M;
操作系统:Windows
XP相关的补丁;
IE浏览器为6.0以上
安装VRV杀毒软件
接口:USB2.0;
网卡:百兆网卡;
光驱:DVD光驱。
2.2
网络环境(指联网数据处理需要的环境)
具备100M以上的局域网、带宽2
MB以上或VPN的方式与总局连接的广域网。
2.3
工作场地环境要求
独立的工作空间;
温度:
10~28℃
;
湿度:20至80%;
电源环境:220V
±15%。
3.总局级环境配置要求
3.1
设备及操作系统环境
l
服务器端
2台专用的PC服务器,用于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将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分开部署,支持三层架构的数据处理软件有效运行。
CPU:Intel
CPU
双核,主频3.0G以上;
内存:4G以上;
硬盘:160G以上的SCSI硬盘;
安全体系:WINDOWS的相应补丁,安装VRV杀毒软件;
网卡:100M/1000M双网卡。
操作系统:Windows
Server 2003。
IE浏览器为6.0以上
数据库:Oracle
10g(如果有条件)或者Oracle
10g
XE。
应用服务器:Tomcat
5.5应用服务器软件。
安装防火墙
存储设备:磁带、DVD。
数据库服务器要求提供UPS电源。
l
客户端4台以上
CPU:Intel
P4 3.0G以上;
内存:512M以上;
硬盘:硬盘80G;
显卡:独立显卡128M;
操作系统:Windows
XP相关的补丁;
IE浏览器为6.0以上
安装VRV杀毒软件
接口:USB2.0;
网卡:百兆网卡;
光驱:DVD光驱。
3.2
网络环境(指联网数据处理需要的环境)
具备100M以上的局域网、带宽10
MB以上的与省连接的广域网。
3.3
工作场地环境要求
独立的工作空间;
温度:
10~28℃
;
湿度:20至80%;
电源环境:220V
±15%。
农垦总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
二00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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