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黑垦经普办发〔2008〕10号
关于开展清查摸底质量抽查验收的通知
各分局经济普查办公室: 按照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的部署,为了检验全省清查摸底工作质量,为评比表彰工作提供依据,按照《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全省将于12月中下旬开展清查摸底质量抽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比例 省办将在全省范围内抽取10%的县区(含农垦分局),每个县区抽取10%的普查小区,在普查小区内进行地毯式核查,检查企业(单位)、个体户有否遗漏、企业(单位)性质的界定是否准确等。抽查的重点是单位数量变化较大的县、市、区。 二、抽查验收的内容 1、听取抽中县、区(含农垦分局)领导小组组长关于清查摸底工作情况和结果的汇报。 2、查看普查小区图和资料比对底册是否齐全。 3、实地入户核查,重点检查企业(单位)、个体户有否遗漏、单位界定是否准确。 三、抽查形式 省抽查地市采取“交叉互检”的形式。省办将从每个地、市(含省农垦总局)各抽调5名业务骨干参加全省抽查验收工作, 四、时间安排 省抽查地市的时间在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总局要求各分局都做好应检准备工作,待省确定“交叉互检”的对方地市后,再确定应检分局。 附件:抽查验收情况统计表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第二次全国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 抽查验收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 普查小区
抽查验收人员: 组长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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