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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总局总结法制宣传日和统计法宣传旬活动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普办

(2007-1-17)

 

   农垦总局统计局结合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全面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统计法宣传旬活动,总局、分局、农场上下联动,积极参与,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农垦总局统计局、总局农业普查办公室及各分局把这次宣传活动作为统计“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总局、分局的主要领导都非常重视统计法宣传工作,重要日程亲自抓,对统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提出严格要求,宣传旬的10天当中,都安排专人负责。总局分局都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在宣传旬活动中,重点宣传《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为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总局、分局的统计部门积极与宣传部门、司法部门密切协作,统一认识,共同把握和了解统计法宣传旬活动的思路、部署,所以,宣传工作得到了其他部门的大力支持。积极利用农垦日报、总局电视的农业频道、分局、农场的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扩大宣传声势,提高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了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垦区全面推进统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统计工作特别是农业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农垦日报社和总局电视台的领导非常重视宣传旬的工作,特别安排记者几次到统计局采访,按照活动日程,及时的给予了播放和刊载。

    三、纳入工作重点,深入法制学习。9个分局及所属农场积极召开宣传统计法大会,切实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的宣传学习工作。统计法能否真正贯彻落实,关键在领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才能带动职工群众自觉的维护统计法,监督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同时,把宣传统计法和宣传《农业普查条例》工作纳入工作重点,首先提高统计法律意识列为工作之重。总局、分局统计局的机关干部在每周五的学习中系统的学习统计法知识,为统计法的普及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四、加强法制培训,逐户广泛宣传。为了真正把普法活动落到实处,让职工群众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首先对各单位的负责人、统计人员和农业普查员进行《统计法》、《统计法规实施细则》、《农业普查条例》培训学习。在学习中领导干部带头讲学法、普法、用法制服务于我们工作的重要性和体会。统计人员和农业普查员充分利用农业普查入户摸底的契机逐户向职工群众广泛的宣传统计法规,使全社会尊重统计法、懂统计法,使统计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发挥媒体优势,多种形式并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职工群众宣传法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分局和农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在分局和农场的自办节目上播放了《统计法》及《农业普查条例》的内容,各单位利用黑板报和走访的形式积极向职工群众宣传,耐心细致的为群众讲解统计法知识,以便在今后工作中更好的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还在主干公路和标志性建筑物上悬挂横幅标语,在人群密集的商业中心、集贸市场上张帖标语,散发传单,设立宣传咨询点,出动流动宣传车,积极营造了依法统计和有利于农业普查顺利开展的社会氛围。

    12月4日以来,总局、分局、农场累计在各级广播电视台站播放有关信息825条,报纸刊载消息7条,在总局、分局的统计网站上挂发信息195条,制作宣传栏828个,张贴宣传画2765张,悬挂横幅1372条,贴标语12213条。特别是红兴隆分局,在分局电视台开辟了“农普天地”专题节目,在宣传旬其间,连续播放统计发和农业普查的内容。

    六、积极组织参赛,提高答题质量。积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参加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知识竞赛活动。按照省农普办的部署,总局应答卡600份,实际按时上交省农普办答题卡922份,超额完成了规定任务,促进了广大干部群众农业普查知识水平的提高,达到了开展活动的预期目标。

    下一步,垦区还要加大统计法宣传和执法的力度,促进垦区的统计法规工作上新台阶,保障垦区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